三湘都市報12月28日訊 大巴車在邵陽縣境內高速路上行駛,一男子上前搶方向盤,搶奪不成直接坐上方向盤。今天上午,記者從邵陽隆回縣人民法院了解到,搶方向盤的男子唐某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7月12日,一大巴車從深圳開往隆回縣,車內有30多名乘客。“大巴車行駛過程中,他要吸煙,被乘務員制止。”據(jù)當時在車內的乘客回憶,雙方發(fā)生爭吵,男子隨即撥打電話。當大巴行至邵陽縣境內,男子要求下車,司機將車開到服務區(qū)。“我通過后視鏡看到六七個年輕人朝大巴車追趕,其中有幾個還拿著刀。”司機說,他擔心出問題,便加速離開該服務區(qū)。
眼見車子開出服務區(qū),男子情緒激動地與司機和乘務員爭吵開來。越吵越心急,他不顧行車安全,竟然跑去搶司機的方向盤。搶奪不成直接坐在方向盤上,致大巴車險些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