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 朱順翠 陳歐陽)為騙取拆遷安置補償款,劉某利用偽造的戶口本虛報人口非法獲取12萬元。9月22日,劉某被邵陽市北塔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后,被該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劉某,邵陽市北塔區(qū)人。2013年11月,因該區(qū)要修建一座大橋,其父親的房子位列征收范圍,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征收范圍內的每人可獲取4萬元的人口安置費。劉某見財起心,在征收安置戶人口上做起了文章。他將偽造了的其妻和兩個兒子均在征收范圍內的常住人員戶籍卡遞交給負責大橋項目的征收拆遷公司。經公司形式審查后,確認劉某的妻子和兒子三人屬安置人員。2014年12月17日,劉某受父親委托與大橋項目部簽訂了拆遷補償與安置協(xié)議書,獲取其妻和兒子三人的拆遷安置補償款12萬元。
案發(fā)后,劉某家屬積極退還贓款。庭上,劉某對占有拆遷安置補償款而采用造假的方式騙取12萬元的事實供認不諱,并對自己的行為觸犯法律后悔不已。
檢察官提醒:征地拆遷是民生工程,賠償的金額、標準均有相關政策規(guī)定,采取非法手段獲取補償款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