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陳貴新 李丹枝)3月14日,邵東法院經(jīng)認真調(diào)研、廣泛征求意見,向全院正式下發(fā)了《邵東縣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裁判文書精簡制作的指導性意見》。
《意見》指出,此次推行的民事裁判文書精簡制作改革是在當前案件大幅增加、辦案任務日益繁重的背景下啟動的,目的是緩解案多人少壓力,實現(xiàn)繁案精寫、簡案簡寫,進一步提高審判質(zhì)效。
《意見》規(guī)定了民事裁判文書精簡制作應當堅持的六項原則,即:公正與效率原則;程式化原則;不得突破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的基本框架;不得弱化裁判文書所承載的法官居中裁判、是非評析、定分止爭的功能;積極穩(wěn)妥、繁簡得當?shù)脑瓌t;合法、靈活的原則。
《意見》強調(diào)指出,對于當事人無爭議的事實,可以適用民訴法的“自認”規(guī)則在裁判文書中直接表述為:“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對以下事實無爭議,本院予以確認:……。”無須再分開陳述“原告訴稱”、“被告辯稱”、“本院查明”,重點是圍繞當事人有爭議的事實,闡述原被告舉證質(zhì)證意見及法院認定的理由、依據(jù)。
《意見》附載了五種民事裁判文書精簡制作樣式,供審判人員在撰寫裁判文書時參考使用。
為讓廣大法官準確領會文件精神,該院在文件下發(fā)的當天下午專門召開院務會,對民事裁判文書精簡制作改革進行動員和部署。分管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各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黨組書記、院長戴翼到會做重要講話。他指出,這次推行的民事裁判文書精簡制作改革,是完全按照公正司法為民司法這一主題要求和民訴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進行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公正司法、高效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絕不是走過場、圖省事。他要求全體審判人員充分認識到,裁判文書是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quán)、對當事人權(quán)利義務關系做出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結(jié)論,代表法院形象,體現(xiàn)法官水平,也是當事人從法院討得的“說法”,因此在制作每一份裁判文書時要務必做到一絲不茍、精益求精,務必做到格式規(guī)范、敘事清楚,說理透徹、論證嚴謹,程序合法、處理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