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現場。
邵陽新聞網訊(通訊員 何雯) 9月6日下午,新邵縣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傳達貫徹省市公務用車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該縣公務用車改革工作。
據新邵縣車改辦負責人介紹,納入此次公車改革的機構范圍為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即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yè)單位。其他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關政策出臺后另行實施。全縣涉改的獨立核算單位87家,其中行政機構56家,參公群團機關7家,參公事業(yè)單位24家。會議要求該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力爭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適時啟動其他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和國有金融業(y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會議還就參改人員范圍、車輛保留范圍、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取消公務用車處置、司勤人員安置、公務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會議強調,各參改單位要認真做好統計上報工作,所有參改人員、參改車輛、相關費用等數據要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方式上報至縣車改辦,9月30前要把車改方案報市審批。